网店遭同行下单4000双鞋仅退款,法院: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赔5000元
发布时间:2026-09-21 20:00 浏览量:1
转自:九派新闻
#网店恶意下单23万仅退款打压同行#【#网店遭同行下单4000双鞋仅退款#,法院: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赔5000元】近日,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店铺遭同行恶意下单、退单的不正当竞争案件。原告A公司于2022年8月在某线上购物平台开设一家鞋服官方旗舰店,主营服装、鞋帽等商品零售批发。王某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该公司于2023年12月在同一线上购物平台开设一家女鞋官方旗舰店,主营鞋类商品销售。2023年11月30日起,王某利用2个网络平台购物账号,以公司需要大批量采购或自身消费为由,下单后催促A公司发货,经几小时未见发货后又催促发货,待A公司客服回复发货安排后,王某以未发货或其他理由申请退款。随后,王某向A公司客服表示不会再在其店铺购买,但次日仍继续下单,后又以地址异常、计划有变等原因申请退款并重新下单。经统计,王某利用上述两个账号,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2日期间共计下单32笔,交易数量共计4000余双,交易金额共计23万余元,上述订单均作了“仅退款”退单处理。A公司诉至法院。长宁区法院认定被告恶意下订单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元。该案现已生效。@九派新闻